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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系”储能企业违规,被罚10万元

中工汽车网消息,10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监管办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第(四)和第(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二条,以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时代储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具体来看: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受罚的时代储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系时代储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时代储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原名为国网时代(福建)储能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完成更名。这家注册资本达4亿元的储能企业由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和宁德时代各持股40%,另外10%股份由宁德晨道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剩余10%由五洲合众(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是名副其实的“国网系”储能企业。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在福建霞浦、山西大同、青海、甘肃、新疆等地规划数个GWh级储能电站。其中,霞浦和大同项目已开工建设,采用全液冷系统、数字化运维等新一代技术,霞浦站更是申报了国家发改委高新示范项目。

分析人士指出,储能处罚案件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土地使用、环境违法四大领域。其中,安全生产类案件占比达38%,工程质量类占29%。此次处罚发生在全国强化储能安全监管的背景下,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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