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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宁王”获赔300万?中创新航:上诉!

据中工汽车网获悉,11月30日,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战争有了新进展。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权的产品“集流构件和电池”。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263.25万元,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12.75万元,以及合理支出20万元。这意味着中创新航需要向宁德时代支付近300万元的赔偿金。

与此同时,宁德时代和中航锂电(洛阳)的专利侵权案的一审判决也已裁定,宁德时代获赔1416万元。中航锂电(洛阳)正是原中创新航子公司,中创新航为了实现港股上市,剥离了中航锂电(洛阳)的股权。

对此,宁德时代方面表示,“我们尊重法院判决,保护知识产权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鼓舞和支持。”不过,中创新航并不认同此判决,“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本公司产品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本公告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情形,本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中创新航和宁德时代的专利诉讼案已持续一年多。去年7月,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要求中创新航停止制造和销售侵权产品,并索赔1.85亿元。今年5月,宁德时代对外确认,已申请提升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要求中创新航的赔偿从1.85亿元提高到了超过5.1亿元。

8月,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战升级。宁德时代再次针对中创新航的一项专利侵权,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金额为1.3亿元。同时,还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中创新航,索赔500万元。累加如今的1.3亿,这场专利起诉案已经超过6亿元。

而不到一周前,中创新航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近期,媒体上出现了一些关于专利争议的不实信息,引起各方关注。目前,诉讼和涉案专利无效仍然处于审理阶段,尚无生效判决。但打着“保护创新”的旗号,利用涵盖在先公知公用技术的无创新性专利,对同行业行恶意打压之实,违背专利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宗旨,中创新航这番话旨在内涵宁德时代。

近些年,随着电动汽车的高速发展,专利争夺战已悄然打响。在这个技术门槛极高的行业里,专利即财富,全球动力电池还在探索各种可能。整个行业处于成长到成熟的阶段,市场规模处于增量到存量的状态,企业在有限的存量市场下,不是共同增长,而是此消彼长,市场竞争逐步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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