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汽车网消息,6月4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了,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该国家标准计划由工信部提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
具体来看,该项目周期22个月,于2024年3月22日申报,公示开始日期为2025年6月4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4日。该标准适用于装配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M和N类汽车,规定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运动控制能力、驾驶员状态监测、驾驶员干预、系统边界及相应、系统探测能力、系统安全性要求、功能安全等方面,并规定相应的审核要求,明确典型工况的试验方法。
通知指出,通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约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表现,促进提升产品安全性能,减少产品性能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将有助于提升我国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
同时,实现标准内容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形态的全面覆盖,为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引导生产企业产品迭代升级,协助提高行业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试验技术水平,引导完善相关产品测试设备等多方面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标准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前提下与国际协调一致,将极大地减少企业研发成本和设计难度,对于我国同类产品的国际化发展,消除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早在2月28日,工信部就曾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技术规范应用。在文件当中,使用比较频繁的词汇是“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事实上,关于智能网联、辅助驾驶等文件的发布,对外释放了两个信号:一是智能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更多的规范,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企业要把重心放在技术的创新和迭代上,不虚假宣传,共同推动智能化的普及。